山东推行办税事项全省通办
8月1日起,山东纳税人可以不受部门和地域限制,在省内通办办税事项了。8月11日上午,在滨州市博兴县国地税联合署办税服务厅,山东耿桥消防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办税员陈海龙对记者说:“我是淄博的纳税人,因业务扩展来到滨州,但到了后才发现税务登记没有变更。多亏税务局开通了‘全省通办’,让我少跑了上百公里。”
据了解,今年3月,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在滨州市试点国地税办税事项全域通办。7月1日,全省试运行国地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纳税人不受部门、地域限制,可以选择在全省任一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或可以通办国地税业务的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事项。从试运行一个月的情况看,目前,全省共有278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国地税办税事项全省通办,全省通办业务1160户次。
山东省国税局局长薛建英介绍,在推进国地税业务全省通办过程中,山东省国税、地税机关加大合作力度,统一规范岗责流程和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全省通办工作链条。
在坚持税收预算级次、收入归属不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的原则和前提下,山东省国地税双方逐项梳理国地税办税事项业务范围,将7大类40项国税业务、4大类12项地税业务纳入全省通办范围。双方共同制定《国税、地税办税事项通办业务规范》,从适用范围、办理条件、通办流程和风险防控四个方面,全面规范上述52项国地税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理流程,形成了通办业务标准化操作手册和办理指南。
为解决国地税跨部门、跨地市间资料传递、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等难题,山东省国税局、地税局合作开发了集影像采集、数据转换、信息共享、预警提醒、查询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信息系统,为国地税全省通办提供信息平台支撑。
山东省税务机关利用办税事项全省通办信息系统采集涉税资料、转换已有电子资料,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纳税人电子资料库。截至今年7月底,已累计拍照采集纳税人身份证等外部资料95种20余万份,转换生成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等内部资料50种共200余万条信息,为办税事项全省通办资料复用、共享查验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通过嵌入技术和浮窗技术将全省通办信息系统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前台实现无缝衔接。办理地税务机关采集全省通办业务资料后,电子资料将实时传递给主管地税务机关,并及时提醒、核销;监控岗位人员可以实时查看、比对全省通办业务办理情况,及时发现、查找相关问题,实现了全省通办业务的有效监控。
对于涉税风险的防控,山东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文桥介绍说:“我们利用通办信息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疑点信息库,将稽查黑名单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D级纳税人、存在欠税的纳税人、非正常纳税人等列入疑点信息库中,不纳入全省通办范围,既实现了纳税信用等级、涉税疑点信息充分共享,也初步实现了涉税风险的有效防控。”
山东省地税局局长张洪军表示,实施国地税业务全省通办,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同时,通过国地税深度合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进一步加强了税源控管和税收征管。下一步,两局将进一步深化合作,完善机制,强化对办税人员的培训。尤其是在新老“金三”交替阶段实行动态监控,确保全省通办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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